关于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5 浏览次数: 25

关于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办法》的安排,离退休分党委各支部近期将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一支部:11月8日(周五)下午2:30

二支部:11月11日(周一)下午2:30

五支部:11月11日(周一)下午2:30

三支部:11月13日(周三)下午2:30

四支部:11月15日(周五)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一、二、三、四支部在汉中校区4号楼一楼会议室。五支部在杏聚村家属区活动室。

三、参会人员:

1. 各支部全体党员;

四、会议主题

组织生活会要围绕以下主题进行:

1、党员干部在离退休后理想、信念有无薄弱。是否坚持参加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

2、是否继续关心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关心学校事业发展。

3、是否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家庭生活、邻里关系。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支部党员准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前按照谈话内容,做好发言准备。每人发言时间为5-8分钟。

(二)请各支部联络人做好会议记录。

通过组织生活会,每位离退休党员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组织观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离退休分党委

2013年11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