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接受学校离退休工作委员会指导,制订并实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2、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和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在学校教学、科研、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及社区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
3、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日常接待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
4、会同原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和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孤寡教职工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5、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就近的参观学习活动。
6、协调、配合原单位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处理和善后工作。
7、负责离退休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8、负责老年大学和离退休群众团体的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的采集、管理和统计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